上海航道工程质审流程
一、材料提交阶段
企业登录 “上海市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系统” 线上提交材料,包括资质申请表、营业执照、现有资质证书、净资产审计报告(近 1 年)、人员材料(建造师注册证、职称证、社保缴纳证明)、业绩材料(中标书、合同、验收报告及备案截图)等,需为 PDF 格式且分辨率≥300dpi。同时将与线上一致的纸质材料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 “与原件一致” 章,送至上海市住建委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窗口核对后出具受理回执。
二、初审环节
由上海市住建委负责,重点审核材料完整性与合规性。检查申请表填写规范度,确认企业信息与营业执照一致;核实人员配置是否达标,如一级资质需 15 名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社保需连续缴纳近 3 个月且单位与注册单位一致;确认净资产达标(一级≥1 亿元、二级≥4000 万元、三级≥800 万元),审计报告由正规机构出具。材料缺失或错误的,企业需在 10 个工作日内补正,逾期视为放弃。
三、专业审查环节
初审通过后,材料转至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或属地港航管理部门)。核查业绩真实性,通过 “全国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比对备案信息,确认项目规模(如一级需 5 万吨级以上航道工程)、验收签章有效性;一级资质企业可能被实地抽查办公场所(≥1000㎡)及设备(挖泥船等,需提供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二、三级侧重设备清单及权属证明;抽查技术负责人及建造师在岗情况,技术负责人需能阐述所主持项目技术要点。
四、终审与公示
交通运输部综合初审和专业审查结果组织专家评审,评估企业是否符合对应资质等级标准。审核通过的企业名单在上海市住建委及交通运输部官网公示 7 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有异议的,企业可提交书面申诉,由审核部门复核。
五、证书领取
公示无异议的企业,凭受理回执和营业执照到指定地点领取资质证书。一级资质证书由交通运输部颁发,二、三级由上海市住建委颁发。未通过终审的企业,可在结果公布后 3 个月内申请重新核定低于原申请等级的资质。全程约 2-3 个月,企业需关注时间节点,确保材料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