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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备考《法规知识》提炼:安全生产许可证很重要

掌握工程承包制度
  一、资质管理
  a)资质纠纷:认定合同无效: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借用有资质的企业名义;没有按招标要求。
  b)纠纷的处理:竣工验收不合格的,
  i.竣工验收合格,支持支付工程价款
  ii.竣工验收不合格
  1.修复后竣工验收合格,支持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
  2.修复后竣工验收不合格,不支持支付工程价款。
  3.超越业务范围签订合同,竣工前取得相应资质等级,当事人请求合同无效的不支持。
  二、联合承包
  a)联合体中各成员单位的责任承担:内部责任投标前要签订共同投标协议。
  b)联合体资质:按等级低的单位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三、转包:
  a)禁止全部转包给他人,禁止肢解后以分包名义转包出去。
  b)非法转包、违法分包或借用他人资质,合同无效,收缴非法所得。
  四、法律责任
  a)超越资质承揽工程:
  i.发包单位发包不具资质的承包单位,或者直接发包,责令改正,处以罚款。
  ii.超越资质承揽工程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吊销资质证书;违法所得,予以没收。
  iii.未取得资质证书,予以取缔,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予以没收。
  iv.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吊销资质证书;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b)转让、出借资质证书
  i.责令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吊销资质证书。工程质量不符,建筑企业与使用名义单位或者个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c)行贿、受贿
  i.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否则,分别处以罚款,没收贿赂财物,对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处分。
  ii.承包单位行贿的,还需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吊销资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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