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质标准
1. 企业资产:净资产达到1000万元以上。
2. 企业主要人员:
(1)注册建造师不少于6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5人。
3. 企业工程业绩:近5年承担过下列4类中的2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10层以上民用建筑工程或高度50米以上的构筑物的地基基础工程;
(2)刚性桩复合地基处理深度超过12米或深度超过6米的其它地基处理工程;
(3)单桩承受设计荷载3000千牛以上的桩基础工程;
(4)开挖深度超过9米的基坑围护工程。
二、申请材料
1. 企业资质申请表:企业需填写完整的资质申请表,并加盖企业公章。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3. 人员资料:包括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等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书、岗位证书、劳动合同和社保等证明材料。
4. 工程业绩资料:提供近5年承担过的地基基础工程项目的合同、验收报告等证明材料。
5. 财务报表:提供近三年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并加盖企业公章。
6. 技术装备资料:提供相应的技术装备证明材料,如机械设备发票、购置合同等。
7. 其他相关材料: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可能需要提供其他补充材料,如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三、申请流程
1. 准备申请材料:根据资质标准要求,准备完整的申请材料。
2. 提交申请:将申请材料提交至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或各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3. 审查与公示:申请材料将由相关部门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将在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
4. 领取证书:公示无异议后,企业可领取地基基础工程二级资质证书。
四、注意事项
1. 企业需确保所提供的申请材料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虚假材料,将取消申请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
2. 企业需关注官方发布的相关政策和通知,及时了解最新的资质要求和动态,以便及时调整和补充申请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