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材料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公司章程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印章);
3. 企业法人代表、总经理的任职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印章);
4. 技术、财务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的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印章);
5. 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的职称证书、毕业证书等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印章);
6. 企业基本情况简介(包括企业概况、市场表现、发展业绩等内容),以及近三年承揽的工程项目情况(需加盖企业印章);
7. 有关证明材料(如设计经验、获奖证书等)的复印件。
二、专项材料
1. 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申请表;
2. 企业技术负责人及技术骨干的工程设计经历及相关证明材料;
3. 企业的技术及经营业绩资料,包括近三年内承揽的主要工程设计项目及相关证明材料;
4. 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及技术、安全、档案等方面的管理制度文件;
5. 企业的代表性工程设计图纸及证明材料。
三、其他材料
1. 申请甲级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的企业,须提供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资信证明;
2. 申请乙级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的企业,须提供近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资信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