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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市政公用总包乙级要求 | |
发表时间:2023-08-25 阅读次数:8 | |
上海 住建部《新资质标准》之施工资质施工资质:将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调整为施工综合资质,取得综合资质的企业,可承担各类别、各等级施工总承包业务,不再申请或持有其他施工资质。 保留原12类施工总承包资质,施工总承包资质等级压减为甲、乙两级,甲级资质在本类别内承揽业务规模不受限制,原一级资质调整为甲级资质,其他等级资质合并为乙级资质。 上海 市政公用总包乙级要求10.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甲级、乙级。 乙级资质标准如下内容:资信和人员的考核。 10.1企业资信能力 净资产800万元以上。 10.2企业主要人员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5人以上; (2)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为市政 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1项以上本类别工程业绩。 资质分类分级 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综合资质、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和专业 作业资质4个序列。其中施工综合资质不分类别和等级;施工总承包资质设有 13个类别,分为2个等级(甲级、乙级);专业承包资质设有18个类别,一般 分为2个等级(甲级、乙级,部分专业不分等级);专业作业资质不分类别和等 级。本标准包括建筑业企业资质各个序列、类别和等级的资质标准。 基本条件 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资产; 2.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注册建造师及工程技术人员: 3.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 4.具有必要的技术装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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